优丽咖店铺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生效时间:2023年4月28日

本协议是由百恩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优丽咖”),代表优丽咖公司与拟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的法律实体(简称“商家”)订立的,关于商家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在优丽咖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协议。
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优丽咖公司责任的条款、对商家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法律适用与管辖的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商家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等形式提示商家重点注意。
除非商家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如商家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应立即停止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商家点击“同意”,或者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商家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在商家与优丽咖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定义

1.1 优丽咖平台:指域名为cafemapeureka.com的网站、“优丽咖”客户端软件、及依托于前述网站或软件的关联网站或软件。
1.2 优丽咖公司:指优丽咖平台的运营方即百恩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1.3 优丽咖店铺服务:指优丽咖公司依托优丽咖平台为商家提供的一系列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即为商家和其他用户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
1.4 商家:指在优丽咖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开设店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律实体。
1.5 店铺:指优丽咖根据商家的开店申请,为其提供的在优丽咖平台上的网络经营场所。
1.6 用户:指优丽咖平台的使用人。
1.7 管理规则:指优丽咖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更新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规范商家在优丽咖平台经营行为的各类规则、规范、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通知等。为免歧义,本协议中引用的具体管理规则名称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优丽咖平台公示的最新名称及规则内容为准。

2. 协议范围及更新

2.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包括特别提示条款)、附件以及管理规则,优丽咖各类管理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优丽咖有权在必要时更新本协议内容,并将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优丽咖平台或商家后台公告、系统消息、站内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且提前合理的期限通知商家。商家可以通过平台相关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内容,如商家不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应当及时停止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并按照管理规则规定申请退出优丽咖平台经营。
2.3 本协议更新生效后,如商家继续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即视为商家已接受更新后的协议。

3. 商家入驻

3.1 【准入条件】商家申请入驻优丽咖平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管理规则规定的商家准入标准和条件。如商家从事的经营活动(包括商家入驻时所从事的以及入驻后动态变化的经营活动)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商家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如商家从事的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商家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3.2 【信息及文件的提交与更新】商家应当按照管理规则的要求及开店流程中的系统提示向优丽咖提交其主体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权利许可等真实信息及相应证明文件。商家承诺其向优丽咖提交的信息及证明文件都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一旦前述信息或证明文件内容发生变化、文件效力发生变动,商家承诺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优丽咖。若商家违反前述承诺,优丽咖有权冻结店铺、下架商品并按管理规则及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3.3 【入驻及日常审核】优丽咖有权不时对商家在入驻开店时或者后续经营过程中提交的相关信息或证明文件进行核验,商家应当积极配合优丽咖,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优丽咖取得品牌权利人对商家所提交授权书真实性的书面确认、电话确认或当面确认等。商家理解并同意,优丽咖有权根据商家提交的信息、证明文件及核验结果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商家入驻以及是否继续提供优丽咖店铺服务,优丽咖无需对前述决定承担任何责任。
3.4 【账号绑定】商家开设的店铺应当与优丽咖平台的社区账号进行绑定,具体绑定规则以优丽咖平台系统实际支持为准,店铺可能以独立页面或与社区账号页面结合等形式对外展示,商家应当对其店铺经营行为及绑定的社区账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为免歧义,双方确认以店铺ID作为店铺的识别依据。
3.5 【账号安全】您入驻获得的店铺账号(包括子账号,以下同)、设置的密码是您登录并以商家身份使用优丽咖店铺服务的凭证,你应当谨慎使用、妥善保管。您须对店铺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行为负责。若因您保管不善导致的盗号、密码丢失、账号被非法使用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 店铺经营管理

4.1 【创建商品】商家应当根据管理规则要求创建商品,并如实填写与商品有关的所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条形码、品牌、颜色、型号、规格、零售价、原产地、图片、商品描述等,具体以管理规则及创建商品页面要求为准。
4.2 【编辑商品】商家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在管理规则和系统功能允许的范围内编辑已创建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上架、下架、更新库存、修改商品描述等。
4.3 【商品审核】优丽咖有权对商家创建或编辑的商品进行审核,基于法律法规、管理规则的规定以及店铺、平台的运营状况等因素,识别违法违规或不适宜在优丽咖平台销售的商品,并进而对该商品采取审核驳回、下架、冻结等管理措施。
4.4 【商业宣传】商家应当遵守优丽咖有关的管理规则规定,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向消费者发送广告或者其他商业信息的,应当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5 【商品质量】商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4.6 【交易行为管理】商家不得为任何目的通过任何方式虚构交易,为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优丽咖有权对商家的商品、交易及店铺等数据进行查阅、分析。因网络交易平台具备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等特殊性,优丽咖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优丽咖无需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优丽咖或优丽咖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商家行为及/或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信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优丽咖有权以大众一般认知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合理判别,优丽咖可根据不同情况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商家提供服务等处理。
4.7 【个人信息保护】商家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商家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商家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在无用户其他授权的情况下,商家不得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用于《优丽咖用户隐私政策》中约定的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以外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
4.8 【数据安全】商家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及其他数据的安全。如遇用户就个人信息问题发起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直接向优丽咖投诉),商家应当按照法律要求的时限及时处理。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如消费者信息泄露、诈骗事件)的,商家应在发现或可能发现信息安全风险时起24小时内通知优丽咖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商家还应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9 【服务商管理】如商家在店铺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商家应与第三方服务商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优丽咖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如商家使用第三方ERP系统管理交易订单的,还应向优丽咖报备第三方ERP系统厂商信息及其数据安全能力。
4.10 【商家退出】商家退出优丽咖平台经营的情形包括自主退出和平台清退等,商家自主退出的,应当按照优丽咖平台设置的流程处理。优丽咖和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优丽咖相关管理规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处理退出相关事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11 【商家承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自行向用户做出优于本协议或管理规则规定的承诺,则商家应当履行此类承诺。优丽咖有权在商家违背承诺时,根据具体事项并结合本协议或管理规则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商家采取管理措施。

5. 营销活动

5.1 对于优丽咖组织的营销活动,商家可以向优丽咖申请参与,优丽咖有权根据平台运营状况、营销政策及商家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商家的申请。
5.2 优丽咖对营销活动中商品销售数量的预估和对商家备货的建议,都不构成优丽咖的承诺或保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优丽咖也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5.3 商家应当在营销活动开始前的指定的时间段内向优丽咖提供活动商品清单、平台要求的资质文件或其他材料等。
5.4 商家授权优丽咖在其参与的营销活动的推广和开展过程中使用商家的字号、商标、商品信息等必要的内容。

6. 协议终止

6.1 商家根据本协议约定退出优丽咖平台经营的,本协议终止。
6.2 优丽咖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平台运营状况、商家履约情况等因素,单方解除本协议,但优丽咖应提前至少30日书面通知商家。商家应当配合优丽咖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6.3 商家发生下列任一项情形的,优丽咖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关闭商家在优丽咖创建的所有店铺:
(1)商家不再满足优丽咖平台的准入条件;
(2)商家提交虚假、过期、失效的身份或资质证明文件;
(3)商家销售假冒商品,或者质量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政策要求的商品;
(4)商家在售商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5)商家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扰乱正常的交易秩序;
(6)商家违反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7)商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数据安全条款或服务商管理条款;
(8)商家丧失主体资格的;
(9)其他违反管理规则或商家与优丽咖公司签订的协议,且优丽咖认为有必要解除本协议的情形。
6.4 本协议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对于已经生效的订单,商家仍应积极履行并妥善处置。
6.5 如商家丧失主体资格的,应在丧失主体资格前60个工作日通知优丽咖,以便优丽咖完成相关款项结算。如商家未能按约定通知,商家或其权利义务继受人应当按照优丽咖的要求提供充分证据以便于完成结算,否则优丽咖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结算。如因此给优丽咖造成任何损失的,该权利义务继受人应当赔偿优丽咖的全部损失。
6.6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项下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管辖条款以及其它依其性质应当延续其效力的条款继续有效。
6.7 本协议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因对方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6.8 商家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优丽咖公司有权终止与商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

7. 知识产权及保密

7.1 任何一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秘密信息是指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书面或以口头方式,披露的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的客户、市场、技术、价格、产品、供应商、协议条款、发展计划等信息,以及任何有关本协议,本协议的各项条件及条款,本协议下所有附录,本协议下的潜在交易(包括其存在性)的信息。未取得披露方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或用于本协议所述服务范围以外的用途。
7.2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商家拥有多个店铺且违反保密义务的,优丽咖有权解除与商家签订的所有《优丽咖店铺服务协议》
7.3 优丽咖公司在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图文、文字表述及其组合、界面设计、版面框架、图标、商标等,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内容外,均归属优丽咖公司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际条约等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优丽咖公司书面允许,商家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使用、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7.4 商家承诺,在使用优丽咖平台及相关服务时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商品、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含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等所有组成部分)均由商家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含转授权),不存在侵犯优丽咖公司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已有合法权益的情形,通过优丽咖平台销售商品的行为也不会侵犯优丽咖公司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商家通过优丽咖平台发布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商家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7.5 优丽咖公司对优丽咖平台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优丽咖有权针对商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进行各类数据分析。
7.6 商家承诺,不会擅自使用优丽咖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优丽咖”和“cafemapeureka.com”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优丽咖事先书面同意,商家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商家违反本协议使用上述商标、标识等给优丽咖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商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7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8. 违约责任与责任限制

8.1 商家违反本协议或者其与优丽咖公司签订的其他协议之约定的,优丽咖有权根据具体违约情形及本协议、管理规则相关规定作出独立判断,并进而对商家采取冻结店铺、冻结商品、扣除保证金等管理措施。
8.2 商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如导致优丽咖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投诉、索赔或诉讼等,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优丽咖公司免责,由此给优丽咖公司造成的任何费用支出及损失,商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商家承担本条所述的责任并不免除商家在本协议和管理规则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8.3 本协议所述优丽咖公司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或损害赔偿款等直接损失以及商誉损失、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损失。
8.4 商家理解并同意,优丽咖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仅为商家与其他用户达成交易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优丽咖并非商家与其他用户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不对商家或用户任何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承诺、发布的信息或其他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8.5 商家理解并同意,商家和优丽咖应当各自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优丽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任何审核、管理措施均不应被视为优丽咖就商家或用户的行为向任一方作出承诺或担保,亦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
8.6 商家理解并同意,在交易争议调处过程中,优丽咖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各方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优丽咖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9. 法律适用与管辖

9.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9.2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订、终止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
9.3 若商家与优丽咖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由优丽咖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商家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请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10. 其他约定

10.1 通知与送达
10.1.1 【有效联系方式】商家确认如下联系方式均为其有效联系方式:
(1)商家在申请入驻时及店铺经营过程中向优丽咖提供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退货地址等;
(2)商家入驻优丽咖平台所生成的店铺账号(包括子账号),以及店铺所绑定的优丽咖社区账号;
(3)商家在申请入驻时向优丽咖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所载明的地址。
10.1.2 【通知的送达】优丽咖通过上述有效联系方式向商家发出的通知,其中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优丽咖平台公告,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发送私信、系统消息或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在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优丽咖可以采取有效联系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商家发出通知,并以其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0.1.3 【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商家同意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私信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商家指定上述有效联系方式为其接收法律文书的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商家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有效联系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商家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商家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0.1.4 【法律后果】商家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或平台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商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0.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和理解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3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